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统计局商贸服务业统计科 发布时间:2023-08-16 16:40 |
上半年,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落地显效,城乡消费市场同步增长,升级类商品消费快速增长,消费新动能持续增强,居民服务消费持续回升。
一、消费市场总体运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2.4亿元,同比增长5.3%,增速比一季度加快1.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4位。分季度看,一季度、二季度当季分别增长3.7%、7.3%,呈加快恢复态势。
分县区看,九华山、石台县、青阳县、东至县、贵池区、市开发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分别增长10%、6%、5.8%、5.4%、5.2%和3.7%,比一季度加快5.6、2.1、1.6、1.5、1.7和0.7个百分点;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同比增长3%,比一季度回落0.9个百分点。
分消费类型看,全市商品零售218.7亿元,同比增长4.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86.6%;餐饮收入33.8亿元,同比增长9.3%,占13.4%。商品零售、餐饮收入增速分别比一季度加快1.4和4.1个百分点。
分城乡市场看,全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96.1亿元,同比增长5.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为77.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6.3亿元,同比增长5.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为22.3%。城镇、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均比一季度加快1.7个百分点。
二、消费市场运行特点
(一)必需类商品销售增势平稳。上半年,限额以上单位五成以上商品类值零售保持增长。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4%,其中肉禽蛋类、水产品类、蔬菜类分别增长0.9%、6.2%、2.5%;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5.1%,其中鞋帽类、针纺织品类分别增长41.3%、19.1%。限额以上单位日用品类、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6.6%、10.5%,比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高9.3和13.2个百分点。
(二)升级类商品消费较快增长。伴随市场供给不断完善,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居民对多样化、品质化消费的需求持续增加。限额以上体育娱乐用品类、金银珠宝类、通讯器材类、书报杂志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30.6%、24.8%、18.3%、12.4%,合计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0.5个百分点。限额以上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同比增长63.6%,高于汽车类零售额增速52.7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1个百分点。
(三)居民服务消费需求加快释放。随着恢复和促进消费的政策举措持续显效,旅游出行全面复苏,接触型消费加快恢复。上半年,餐饮收入同比增长9.3%,比一季度加快4.1个百分点,高于商品零售增速4.5个百分点。限额以上住宿业、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分别增长62.2%、14.8%,比一季度加快16.4、1.1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3973.9万人次,同比增长44.1%;接待过夜游客220.8万人次,同比增长90.2%;实现旅游总收入416.8亿元,同比增长37.3%。九华山景区门票销售量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131%。
三、当前需关注的问题
总体看,上半年我市消费市场加快恢复向好。但也要看到,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信心仍待增强,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基础还需进一步巩固。
(一)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仍未转正。上半年,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同比下降2.7%,降幅较一季度扩大2.2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14位,主要是受权重商品零售额降幅扩大的影响。上半年,受价格下跌影响,占比29.9%的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同比下降14.5%,降幅较一季度扩大2个百分点,下拉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4.8个百分点。
(二)实体店铺商品零售持续下滑。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成熟应用,本地实体店铺逐渐受到网络购物的较大冲击,存在消费者外流现象,部分实体店经营困难。上半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实体店商品零售额同比下降3.4%,降幅较一季度扩大0.7个百分点。其中,便利店、超市、专业店零售额分别下降2.2%、2.3%和11%,较一季度扩大6.3、3.7和3.6个百分点。
(三)部分家装类商品需求下降。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与房地产密切相关的部分家装类商品整体需求下降。上半年,限额以上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五金电料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下降18.9%、10.2%和0.4%,合计下拉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0.7个百分点。
(四)限上单位零售额下降面较大。上半年,全市698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中有218家零售额下降,下降面为31.2%。其中,贵池区121家单位零售额下降,下降面36.2%;东至县50家下降,下降面38.5%;石台县8家下降,下降面16.7%;青阳县25家下降,下降面21.7%;市开发区9家下降,下降面24.3%;集中区4家下降,下降面23.5%;九华山1家下降,下降面5.9%。
四、几点建议
(一)加大帮扶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信贷支持和贷款优惠,积极创新普惠类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鼓励支持各商业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基层金融服务,扩大政策贴息惠及面,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加大税费减免力度和覆盖面,深入开展涉企政策精准推送,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加强宏观性政策引导,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信息共享,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落实“一网通办”,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二)增加居民收入,激发消费潜力。消费是收入的函数,促进消费就必须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增强中低收入居民消费能力。落实落细稳就业政策措施,促进青年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大稳岗扩岗支持力度,加强灵活就业服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拓宽就业创业渠道,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建立健全规范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提升经营者依法经营理念,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消费纠纷调处力度,提升居民消费体验。继续实施鼓励消费政策,激发居民消费欲望。举办主题消费活动,加强停车、交通出行等配套设施建设,定向激发潜在消费力释放。
(三)推进提档升级,培育消费热点。当前居民品质化需求持续增加,高品质、个性化、体验化消费趋势日益凸显,要把握消费升级趋势,挖掘不同领域消费潜力,更好承接消费新需求,鼓励引导传统实体企业在产品设计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创新商业模式,敏锐把握消费者尤其是年轻群体的需求变化,创新零售商业模式,发展“一站式购物”“商品+服务”等综合业态,围绕“夜游、夜娱、夜食、夜购”等消费业态,构建“城区、街区、景区、商区”四位一体的夜间经济体系,打造网红打卡点。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模式发展,积极拓展创新消费场景,精心培育消费热点,丰富高质量消费,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
(四)狠抓单位入库,增强消费后劲。健全准规模单位培育机制,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统计部门,认真开展商贸单位,特别是零售业、餐饮业单位的摸排调查,做好新开业单位月度申报入库工作。跟踪监测新注册企业的经营动态,积极挖掘达限单位,重点跟踪新引进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对达到统计限额标准的企业,做好入库前的培训指导,及时解决企业入库遇到的问题,督促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切实做到应统尽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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