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统计局商贸服务业科 发布时间:2023-10-30 18:03 |
前三季度,全市上下持续推进“徽动消费”消费提振行动,切实推动扩内需促消费政策落实落细,消费升级步伐加快,汽车销售拉动有力,消费需求稳步释放,消费品市场持续恢复。
一、消费市场总体运行情况
前三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0.2亿元,同比增长4.5%,增速较去年同期提升5.3个百分点。
分县区看,九华山、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贵池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分别增长9%、5%、4.8%、4.5%、4.3%,分别较去年同期提升10.8、5.5、5.5、5.3、5.3个百分点。
分消费类型看,全市商品零售319.6亿元,同比增长3.9%,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86.3%;餐饮收入50.6亿元,同比增长8.2%,占比13.7%。商品零售、餐饮收入增速分别较去年同期提升4.6和9.4个百分点。
二、消费市场运行特点
(一)乡村市场销售快于城镇。城镇消费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87.7亿元,同比增长4.4%;乡村消费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82.5亿元,同比增长4.7%,增速高于城镇0.3个百分点。城镇、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分别为77.7%、22.3%。城镇、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分别较去年同期提升5.2、5.4个百分点。
(二)升级类商品增势良好。伴随市场供给不断完善,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居民对多样化、品质化消费的需求持续增加。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书报杂志类、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1.9%、21.1%、12.6%和8.7%。合计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0.4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需求旺盛,限额以上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同比增长44%,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0.9个百分点。
(三)汽车销售拉动有力。今年以来,汽车消费券、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等促消费政策持续发力显效,全市汽车销售保持快速增长。限额以上汽车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5.2%,较上半年提升4.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5个百分点,拉动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3个百分点。新增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5户,零售额同比增长327.7%,拉动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1个百分点。
三、当前需关注的问题
总体看,前三季度我市消费市场平稳恢复向好。但也要看到,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回落0.8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15位,促消费政策仍需发力,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基础还需进一步巩固。
(一)批发业销售额增长略显疲软。受大宗商品订单减少、价格波动影响,9月份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业商品销售额转为下降态势,下拉9月当月全市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增速由正转负,同比下降24.8%,较上月回落29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全市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同比增长25.7%,较上半年回落17.9个百分点。
(二)部分基本生活类商品消费增速低迷。直播带货、社群微商、线上生鲜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提速发展,对线下实体店零售形成冲击。前三季度,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下降1.3%、29.2%、4.7%,合计下拉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1.2个百分点。限额以上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3.3%,低于全省水平0.3个百分点,增速较上半年回落1.8个百分点。
(三)部分家装类商品需求下降。房地产市场恢复不及预期,与房地产密切相关的部分家装类商品整体需求下降。前三季度,限额以上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五金电料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家具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下降14.1%、9.9%、4.1%和1.9%,合计下拉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0.6个百分点。
(四)限上单位零售额下降面进一步扩大。前三季度,全市704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中有232家零售额下降,下降面33%,较上半年扩大1.8个百分点。其中,贵池区131家单位零售额下降,下降面38.8%;东至县48家下降,下降面36.9%;石台县11家下降,下降面22.9%;青阳县25家下降,下降面21.6%;市开发区10家下降,下降面27%;集中区4家下降,下降面22.2%;九华山3家下降,下降面17.6%。
四、几点建议
(一)狠抓单位入库,增强消费后劲。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健全准规模单位培育机制,抓住目前正在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登记工作的有利时机,认真做好达限商贸单位的摸排及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优化行业结构,为消费市场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抓住11月份年度申报入库的关键期,指导成长性企业及时收集整理申报入库资料,跟踪监测新成立企业的经营动态,积极挖掘达限单位,重点跟踪新引进企业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切实做到应统尽统。
(二)千方百计稳就业,夯实消费基础。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是民生之源,落实落细稳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送岗位、送指导、送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加大稳岗扩岗支持力度,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就业兜底帮扶力度,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培育壮大中等收入群体,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千方百计让老百姓的“钱袋子”鼓起来,稳定居民收入预期,多措并举夯实居民“能消费”的基础,提升城乡居民消费底气。
(三)拓展消费空间,提升打造消费新场景。把握消费升级趋势,挖掘不同领域消费潜力,更好承接消费新需求。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升级消费体验,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推动现有商业载体升级,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夜间经济,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围绕“夜游、夜娱、夜食、夜购”等消费业态,构建“城区、街区、景区、商区”四位一体的夜间经济体系,培育新兴消费热点。充分利用好“双十一”“双旦”等重要消费节点,发放文旅、餐饮等专项消费券,针对汽车、家装家居、电子产品等重点消费品出台更多补贴促销费措施,点燃城市烟火气,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模式发展,促进消费潜力不断释放。
(四)加大培育力度,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办事便利度,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优质服务,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搭建企业交流合作平台。加强龙头企业培育,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给予相应政策倾斜和支持,将政策红利加快转变为推动消费增长的发展动力,挖掘企业销售潜力。鼓励扶持新业态企业特色化发展、专业化运营、精细化管理,加大政策扶持、宣传推广、典型树立的力度,助力打造新业态行业特色品牌。协调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招工难等问题,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夯实宏观经济恢复的微观基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