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实现良好开局 短板领域仍需加强 ——2023年1-凯发k8官网下载客户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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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实现良好开局 短板领域仍需加强
——2023年1-2月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分析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3-24 08:37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多部门会商要素保障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快速增长,实现良好开局。但大项目工程进度缓慢,建安投资、基础设施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面积下降较大等问题需引起关注。

一、投资总体情况

1-2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8.5%,高于全省10.1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5位。

从三次产业看,一产投资增长22.9%,拉动全市投资增长0.4个百分点;二产投资增长69.9%,拉动全市投资增长29.8个百分点;三产投资下降20.9%,下拉全市投资11.7个百分点。三次产业投资结构比例由上年同期1.6:42.6:55.8调整为1.6:61.1:37.3

从构成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下降17.1%,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增长7.4%,其他投资(土地、采矿权、拆迁费等)增长242.9%,占全部投资的比重分别为52.5%11.3%36.2%

从县区看,九华山、石台县、青阳县、贵池区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49%47.7%39.9%19.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东至县分别增长8.7%1.2%,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市开发区下降10%

2023年1-2月池州市分县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情况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工业投资增速(%)

制造业投资增速(%)

民间投资增速(%)

基础设施投资增速(%)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

池州市

18.5

69.9

53.6

15.7

-16.4

-28.7

贵池区

19.3

52.7

-30.6

-12.1

-23.9

7.4

东至县

1.2

48.1

92.9

37.2

4.6

-21.9

石台县

47.7

74.1

621.7

-21.9

63.6

-38.4

青阳县

39.9

217.7

247.1

61.1

-71.3

-76.4

九华山

49

-87.1

市开发区

-10

-51.1

-50.1

-61.1

-54.2

-26.7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8.7

17.9

7.2

7.9

-48.3

二、运行主要特点

     (一)工业投资增长快。1-2月,全市工业投资同比增长69.9%,比上年同期提高41.5个百分点,比全省高46.8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3位,占全部投资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42.6%提升到61.1%,对全部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161.3%。其中,采矿业投资增长904.3%,制造业投资增长53.6%。

(二)民间投资活力足。1-2月,全市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5.7%,高于全省19.4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2位,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54.9%,拉动全部投资增长8.8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75.2%,拉动全部民间投资增长35.9个百分点;新开工项目民间投资增长237.4%,拉动全部民间投资增长2个百分点。

(三)重点项目个数多。2月末全市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共有717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322个,占全部投资项目总数的44.9%,同比增加55个;5亿元以上项目85个,增加19个;10亿元以上项目49个,增加20个;50亿元以上项目5个,增加3个。1-2月,亿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同比增长52.3%,拉动全市投资增长27个百分点。  

(四)高技术产业投资增势好。1-2月,全市高技术产业投资项目94个,同比增加20个,完成投资额同比增长15.5%,占全部投资比重7.3%。其中,高技术制造业投资项目72个,增加25个,完成投资额增长20.6%,占全部制造业投资比重15.7%,拉动制造业投资增长4.1个百分点。

三、几点建议

(一)持续推进“招大引强”。抢抓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机遇,聚焦重点产业链,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方向,引进一批高技术、高质量产业项目落地。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改造提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投资“提速提质提效”,助力高水平产业创新集群建设。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项目摸排调研力度,对于没有开工的督促尽快开工,对符合入统条件的尽快纳统。对在建的重大项目,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专人做好跟踪全周期服务,不断强化对项目的融资和资金保障等政策支持,做好要素保障,着力形成更多投资实物量。继续落实重点项目责任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难题,对进度偏慢特别是烂尾、停工项目,梳理出问题清单,列出责任清单,逐一加以解决。

(三)夯实统计工作基础。为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省统计局要求所有的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企业在上报统计数据前,必须上报报数依据支撑材料,否则不纳入数据汇总。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督促有关部门主动对接统计部门联合开展靠前服务,深入企业和项目现场,指导企业提前整理好原始记录和台账等资料,确保数出有据、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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