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东至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7-25 08:21 |
7月18日,东至县政府召开第17届14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安徽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全国、全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审议《东至县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
会议认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安徽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高瞻远瞩和系统谋划,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领导的又一次重大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为统计监督工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督察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任务分工,不断提升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效果。
会议要求,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二季度工作点评会关于统计工作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聚焦落实主要经济指标背后的实物工作量这个核心要求,坚持依法统计和求真抓实,严禁统计注水造假。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协作,推动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强大合力,按照“四个必查”“三个一批”的要求,将专项纠治工作抓实抓细,进一步提升全县统计数据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数据支撑。
会议强调,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统计工作的基石,是统计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要求,全面梳理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破解难点,通过多种方式持续推进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不断巩固提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成果。要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职责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导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要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中的人才、资金保障。县考核办要将县直有关部门统计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县政府督办室会同县统计局要加大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督查指导,及时通报曝光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不力、质量不高的地区和部门,确保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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