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07-05 17:34 |
2017年我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突破4万元大关,达40355元,比上年增加2599元,同比增长6.9%。
与全省相比,2017年我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水平844元(全省人均41199元),比上年与全省差距1354元缩小510元,人均工资水平居全省第8位。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居全省前8位的市分别为:滁州市45450元、合肥市44654元、马鞍山市42189元 、宣城市42060元、六安市40976元、芜湖市40850元、安庆市40531元、池州市403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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