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3-25 08:56 |
1-2月,我市全社会用电量8.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11%,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81个百分点。其中,一产0.05亿千瓦时,增长21.99%;二产6.21亿千瓦时,增长13.80%;三产0.91亿千瓦时,增长14.10%;城乡居民用电量1.22亿千瓦时,增长15.42%,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0.47亿千瓦时,增长13.25%;农村居民有用电量0.74亿千瓦时,增长16.86%。
在二产中,1-2月我市工业用电量6.11亿度,同比增长14.5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1.05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一。分县区看,除青阳县县下降19.43%外,市直、东至县、贵池区、石台县分别同比增长20.03%、18.58%、17.4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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