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势头。1-11月份,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达64.2亿元,同比增长15.5%,增速比前10个月提高0.4个百分点,比全省高4.6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3位。
从城乡结构看,乡村消费增速快于城镇。1-11月,全市城镇限额以上零售额62.3亿元,增长15.5%;乡村限额以上零售额1.9亿元,增长17.3%,乡村快于城镇1.8个百分点。
从消费形态看,餐饮收入同比降幅收窄。1-11月,全市限额以上餐饮收入2.7亿元,同比下降1.4%,比上年同期降幅收窄4.6个百分点;限额以上商品零售61.5亿元,同比增长16.4%,比上年同期回落6.8个百分点。
从商品类别看,五大类商品同比三升二降。1-11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中,交通电气设备类商品增长33.7%,同比提高5.9个百分点;文化娱乐体育健康类商品增长22.6%,提高0.5个百分点;居住类商品增长15%,提高9.2个百分点;基本生活类商品增长24%,同比回落12.7个百分点;燃料类商品增长19.3%,回落14个百分点。
从区域分布看,增长不均衡。1-11月,江南集中区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0.02亿元,同比增长34.5%;市开发区实现限上消费品零售额2.9亿元,同比增长24.4%;市站前区实现限上消费品零售额14.4亿元,同比增长18.2%。
石台县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2亿元,同比增长27.7%;贵池区实现限上消费品零售额30.3亿元,同比增长14.1%;东至县实现限上消费品零售额8.9亿元,同比增长13.7%;青阳县实现限上消费品零售额5亿元,同比增长13.6%;九华山实现限上消费品零售额0.6亿元,同比下降1.1%。